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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珠格格2015网络恶搞子薇豪饮小雁子抽烟打人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1:33:51 阅读: 来源:秋千厂家

近日,一部网络恶搞系列作品《还珠格格2015》在网上引起热议,但是,戏中“勇奇”骑着电动车载着“小雁子”去兜风是怎么回事?傻头傻脑的“耳康”、抄起酒瓶豪饮的“子薇”又是什么“鬼”?这一恶搞不但毁了网友的童年记忆,也惊动了原著所有者琼瑶阿姨。前日琼瑶对此非常震惊:“怎么有人胆子这么大?”《还珠格格》系列的制片人何秀琼则表示:“会保留法律追诉权。”

耳康 子薇

全家福

小雁子 勇奇

作品恶搞:小雁子抽烟喝酒打人!

《还珠格格2015》号称是系列主题电影,但故意打扮得歪瓜裂枣的演员、粗俗不堪的台词、晃动不已的镜头和毫无审美的构图,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网友们的审美底线。不少网友认为:“这是一部连看完片头曲都需要极大勇气的作品。”该系列的故事背景、主角名称全部脱胎自电视剧《还珠格格》,但又以恶搞的方式对故事进行全盘解构。

比如紫薇进京寻父,原作中那句“皇上,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?”台词,到了《还珠格格2015》里,变成了“子薇”问:“皇上,你还记得那个常和你在河边走、一起湿了鞋的夏雨荷吗?”几个主角不但形象不堪,性情也夸张大变:“小雁子”坐拥“抽烟、喝酒、打勇奇”三大爱好,“耳康”以傻著称,“子薇”掂瓶啤酒对着瓶口“吹”,“勇奇”骑着电动车四处兜风……完全颠覆了观众心中对《还珠》系列的美好印象。

据了解,该系列的出品人以及编剧、导演均为内地导演蒋欣欣,但他更为圈内人熟知的身份是“娱乐策划人”,自称曾帮一名三线女演员炒作与某一线男演员的同居绯闻,助其一夜之间身价暴涨。蒋欣欣的名言是“炒作是明星升级的工具”,他果然将这一炒作精神贯彻到《还珠格格2015》之中——虽然网友一片恶评,但点击却相当不错,单是其中名为《还猪格格》的一集,在某视频网站的点击数就超过192万。

琼瑶怒斥:怎么有人胆子这么大?

《还珠格格2015》系列其实于今年1月份就上线了,只不过最近才引起大范围关注。《还珠格格》制作人、琼瑶儿媳妇何琇琼17日对台湾媒体表示,他们正在对该系列的侵权事实进行调查界定:“目前正在跟律师讨论,网络版用了《还珠》的片名和剧中角色名,在内地对恶搞这一块怎么认定,还在了解。”

何琇琼说,琼瑶看到《还珠格格2015》版本非常震惊,也不知道该怎么办,情绪有点愤怒,“怎么有人胆子这么大?”至于是否会像对于正涉嫌抄袭《梅花烙》那样对簿公堂,何秀琼表示还在考虑,因为与于正的官司已经拖了一年,不想在此时多搅进一个官司来混淆视听。她表示,一直以来抄琼瑶作品的何止于正一人,琼瑶老师年纪大了很受煎熬。

法律解读 恶搞是否侵权难界定

虽然琼瑶方的愤怒指控得到了大部分网友的支持,但有法律界人士分析,要真正通过法律维权,并不比“于正案”容易。因为《还珠格格2015》虽说是脱胎于《还珠格格》,但将剧情进行了颠覆重组,融入大量滑稽、讽刺的现代生活内容,主角的名字、性格也改变,属于滑稽模仿类作品的范畴。

在许多国家,这类作品在一定条件下是受合理使用制度保护的,我国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但《著作权法》第22条第2款规定,“为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,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”是被法律允许的。因此有观点认为,恶搞作品通过模仿原作品,运用夸张、荒谬等喜剧性技术进行创作,以达到批判、讽刺的意图,是属于合理使用范畴的,并不构成侵权。

但也有观点指出,《还珠格格2015》的做法已经远远超出了“适当引用”的尺度。(记者 张越)

责任编辑:吴雅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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